来源:房天下
1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肖远企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房地产产业链条长、涉及面广,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影响,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也息息相关,金融业责无旁贷,必须大力支持。
目前,银行对房地产融资主要有几个渠道:
一是对房地产企业的开发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按揭贷款)。截至目前,开发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分别为12.3万亿元和38.3万亿元,2023年分别发放开发贷款3万亿元,住房按揭贷款6.4万亿元。
二是在银行投资房地产企业债券方面,去年末银行购买房企债券余额4275亿元,银行投资房地产企业发行的债券金额较大,2023年比2022年增长了15%。此外,银行在2023年还向房地产企业提供了并购贷款、存量展期贷款,两项相加超过1万亿元。
在保交楼方面,积极配合住建部、人民银行做好金融支持。截至2023年底,3500亿元“保交楼”专项借款绝大部分都已经投放到项目,商业银行提供了相应的商业配套融资,确保“保交楼”任务完成。
肖远企表示,金融监管总局将指导金融机构用好用足现有的金融支持政策,继续做好房地产金融服务,保持房地产信贷整体稳定,满足合理融资需求,为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贡献和发挥金融力量。
近期,金融监管总局还将重点开展多项主要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在城市政府牵头协调机制下,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向本行政区域内金融机构推送可以给予融资支持的房地产项目名单。
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评估协调机制推送的支持对象,对正常开发建设、抵押物充足、资产负债合理、还款来源有保障的项目,要积极满足合理融资需求;对开发建设暂时遇到困难但资金能够平衡的项目,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要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新增贷款等方式予以更大力度地支持。
近期,金融监管总局还将召开相关工作部署会,要求银行尽快行动起来,在城市人民政府牵头协调下,与住建部门一起,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加精准支持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二是金融监管总局指导金融机构落实好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要求,与人民银行一起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的通知》,允许银行发放经营性物业贷款,对经营规范、发展前景良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全国性银行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基础上,对这些房企发放的经营性物业贷款,在今年年底之前可以用于偿还房企的存量贷款和发行的公开市场债券。
三是要继续做好个人住房贷款金融服务。支持各地城市政府和住建部门,因城施策进一步优化首付比例、贷款利率等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指导督促银行更好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的融资需求。
四是金融监管总局指导和要求银行等金融机构大力支持“平急两用”重大基础设施、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建设,并且要求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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