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首批住房公积金督察员培训会在西安召开,11人受聘成为督察员,职责主要是预防公积金领域违法违规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陕西省在全国率先推行住房公积金督察员制度,对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保障缴存职工的资金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在全省聘请一批综合素质好、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担任督察员是住房公积金发展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行政监管力量的不足,是一项完善住房公积金监管体系的有效措施,以确保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有序开展。会议要求各位督察员尽快熟悉业务,恪尽职守,努力工作,增强工作能力,准确把握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妥善处理违法行为,切实履行好住房公积金督察员的职责。
住房公积金领域的违法违规案件绝大多数都与贪污腐败有关,督察员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预防违法违规和腐败行为的发生。住房公积金是一项高危行业,这次筛选聘用的首批11位督察员,首先应当严格要求自身行为,始终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注重廉洁自律,筑牢思想防线。
会议向11名督察员现场发放了聘任证书,省审计厅、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省住建厅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各设区市及杨凌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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